說明: 一、 相關文號:法務部廉政署114年11月10日廉財字第11405004190號函。 二、 請114年度辦理定期申報之義務人「切勿」再自行點選參加「114年12月16日」該批次授權查調作業,以免影響往後年度一次性同意授權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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