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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8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53028263號函辦理。
二、 查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」已明確規範各機關得就出勤管理另訂補充規定,並抽查所屬公務人員出勤與辦公情形,考量差勤管理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,爰旨揭注意事項自115年8月24日起停止適用,並由各機關視勤(業)務特性及實務運作需要,本權責訂定抽查之次數、方式等細節性事項。